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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科研機構須強化管治 | |
Author: 單仲偕的轉貼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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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1:15:36 06/01/07 Fri 科研機構須強化管治 信報財經新聞 - 02/05/2007 單仲偕 早前審計署就應用科技研究院(應科院)的運作發表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露應科院的內部行政管理混亂。應科院的董事局成員出席率低、向員工分發花紅又沒有申報、院方高層的薪酬水平較市場水平高達5%至40%、職位招聘程序有違指引、行政開支過高,以及花費十八萬元聘請風水師看風水等事例,皆被審計署和公眾輿論批評得體無完膚。原身為亞洲區內數一數二的科研機構領軍人物──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副院長的楊日昌博士,在審計報告出台後,頓時成為應科院董事局成員口中的改革包袱,結果落得「執包袱」的下場。 如應科院般的公營及法定機構遭狠批其揮霍和管理混亂,並非新事。於2004年年初,香港科技園公司管理層被指涉「大花筒」,不單以公帑支付行政總裁的高球會會籍、搞生日會和高層歡送會,又為兩個中心大搞過百萬元的開幕禮和晚宴,而招聘職員時又用人唯親。這些指控,在當年香港經濟不景的情況下可算是「滔天大罪」,引起政府高度關注。去年年初,另一家以公帑支持的法定機構──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則傳出高層濫用職權和濫用公帑的醜聞。當時,多名立法會議員、傳媒和審計署紛紛接到匿名投訴信,指控局方高層多番使用公司資源作私務。 當時,科學園和生產力促進局的董事局╱理事會各有就事件作獨立調查,但兩份調查報告主要以「商業運作原則」為由反駁大多數指控。雖然兩家機構的行政總裁也沒有如楊日昌博士般即時辭職,惟事件過後,兩位行政總裁卻再也沒有續約下去。 公私難分 類似的事件不斷重複,追根究底是這些法定機構「公私難分」的本質。這些公營法定機構的使命,主要是推動香港的創新及科技發展和競爭力。然而,若它們要充分履行其職能,機構管理層除了必須具備相關的科技專業知識,莫不要與私營企業打交道,懂得商業社會的運作、營商習慣和具備市場觸覺,可說是踏了半隻腳入商界之門。科學園坐擁三十三萬方米樓面面積,固然要對外推廣、吸引國際間大型的科技企業進駐做租戶;生產力促進局也要向本地企業提供橫跨價值鏈的綜合支援服務,以提升本地業界的生產力。即使是做科研工作為主的應科院,它其中一項使命也是要把科研成果轉移給業界,發掘研究成果的商品化潛力。 正因如此,應科院等機構以商業模式運作算是無可厚非,然而它們的資源始終來自公帑,若以私營企業的模式作機構管治方針則難以講得過去。機構管理層對外既須 通曉和融入商界溝通文化,而對內部管治方面則務必恪守政府機關奉行的行政和審計習慣,尤其公眾對公營機構的期望和標準與政府機關相近,同樣重視機構的公眾問責和透明度。因此,許多在私營企業容許的行政管理習慣,例如招聘過程中透過職員引薦應徵者而沒有事先向遴選小組披露、酬酢開支過高、機構員工薪酬遠高於市場水平、偏袒個別服務或產品供應商等,都屬公營機構大戒。 今次應科院的審計報告,以及公眾過去對科學園和生產力促進局的指控,均反映這些機構管理層欠缺足夠的警覺性。他們在以商業原則營運機構業務的同時,卻忽略了身為公營機構負責人的公眾問責角色。至於負責監管工作的工商及科技局和創新科技署,則顯然監管不力,沒有好好發揮它們在該等機構所擔任的官方董事責任。 強化問責 縱然官員們不應就這些機構的日常 業務運作「每事問」,但他們卻未能在組織架構內,以政府機關所遵守的行事原則作監管和把關,責任不容推卸。正因這類型機構的性質獨特,設立營運總監以負責監管機構內部運作遵從政府機關行政原則的情況,應是最合適和最合乎公眾期望的做法。至於營運總監人選,政府可考慮由公務員隊伍中挑選借調。另一選擇,就是聘請有公務員背景的人才出任機構行政首長,藉此把公眾問責文化和習慣帶入公營機構。生產力促進局的新任行政總裁馮永業先生,就是曾任政務官一職。 根據創新科技發展的新策略,工商及科技局已於去年分別設立五個研發中心,進行與應科院職能類似的科研活動和研究成果商品化工作。為加強這些科研機構的內部監管控制,提升機構的誠信力、透明度及行政效能,工商及科技局定要汲取應科院的教訓,及早為研發中心擬訂符合公營機構管治的最佳作業守則和引入內部審計機制。若再有科研機構招惹行政混亂或揮霍無度等嚴重指控,只怕公眾將會抗拒以公帑支持科研活動。要是缺乏公眾的支持,香港作為亞太區科技樞紐的路途,就只會愈來愈難走了。 [ Next Thread | Previous Thread | Next Message | Previous Messag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