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ject: Re: 但是~~又不是可以全混為一談 |
Author:
蔡俊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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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3:32:01 01/28/02 Mon
In reply to:
一蚊
's message, "Re: 但是~~又不是可以全混為一談" on 01:47:33 01/28/02 Mon
第一 ,我對兩者是否同價 ,再說多一次我的個人意見了, 不再長氣 .
第二 ,"以偏概全" 的意思是指因部份的錯,就說成是全體的錯 .這裹的偏是什麼,全又是什麼呢?如果dio罵的是說" 因為我係6a見到蔡俊浩 ,佢好7 , 所以全班都7 ,咁先叫以偏概全 dio罵的又不是一個人或一群人,是一種人 ,有"hmlb"這態度即是被罵對象 ,沒有即可免疫 ,又何來以偏概全呢?
第三 ,我兩者都有以文意所評論. 但為何我沒有批評dio 的用字(其實我再三說他該溫和點) ,在回"看不過眼先生"時回應了 .
第4 dio對的"事"是 hmlb這態度 ,對這"事"的本質我和 dio都認為是不可取的 .
但一些低form 在街上大叫豬扒 ,是他們對"肥"這事的不認同 ,這個不認同就是他們所對的 "事" ,本身對這"事"態度已有問題 ,跟本不是"對事還對人"的問題 .
即是說所對的"事"的態度 ,先要正確 ,先可以說上對 .
"偷野的人冇錯" 這說話 ,被人認為錯 ,不是因為這說話所針對的是事還是人, 而是因為本身對"偷竊" 這事的態度的錯誤 .
即是說 ,如果你應為是對事不對人的話, 要說他的不是, 就要從他所對的事"hmlb" 的態度"不可取" 中說出對這事的態度的錯誤(即是hmlb不是不可取) .我並不是只因為他對事不對人的態度而讚成他的言論 ,我還認同他對事的本質的態度 .你引列中的 "低form叫x 扒" 只有前者, 並冇後者 .所以你所謂" 貫徹此觀點 " ,還未貫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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