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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你的回應 -- 人一個, 20:42:00 01/26/03 Sun
我就唔係咁睇。
「到底校方係准許定唔准許同學帶手提電話番學呢?」其實校方係未有一個肯定o既答案。如果係完全唔准帶,咁理應一見倒有人拎出黎就記名,但係而家校方並冇咁做。
「校方係應該有一個肯定o的o既答案俾同學同家長,而唔係好似而家咁,學生閃閃縮縮,校方隻眼開隻眼閉。如果係唔俾帶,咁校方一見倒有人帶就立即行動拉人。」咁樣咪正正係自己扼自己囉,有乜謂o者?如果合法化,咁o係lunch time咪可以堂堂正正拎出黎打囉。
至於你o既回應,你話而家o既答案係唔俾帶,但係之後你又話校方唔對帶電話o既同學作出行動,令到同學明白到係俾帶。咁依你所見,即係俾帶定唔俾帶?
「學生所帶任何的物品, 一向都是由學生自行負責; 校方在任何失竊上只會作協助調查的角色, 以及對真兇作出訓導. 再者, 校方一向處理學生物品的失竊, 當中包括MD機, 手提電話等等.」理論上你係講得o岩,但實際上會唔會排除有o的家長o係電話失竊之後,就賴校方係不反對帶手提電話之過呢?我相信絕對有呢個可能性。所以一張通告列明俾家長知,失竊後果自負係必要o既。
而家可否帶手提電話呢個問題,就係o係合法同非合法之間,既然校方有機會准許我地帶手提電話,而合法化之後又唔會帶黎乜野惡果,咁何樂而不為呢?始終人都係想堂堂正正o既,唔係話閃閃縮縮過倒活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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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多謝你的回應 -- man, 22:08:10 01/26/03 Sun
你的說法是對的.
合法化多餘在帶手機的情況或習慣沒有多大的改變; 合法化的重要性在於使同學堂堂正正, 免於同學在無傷大雅的事情上被定義為犯校規.
所以我總結為支持合法化.
但就問卷多餘與否,就依然有討論的地方. 首先, SU 是個民主的團體, 所以他們出問卷是對的及必要的. 但對於校方, 當中就涉及當權者對民主的認知了: 一個有建全體系的團系才可以談民主, 要不然人民就全以自己利益出發, 結果並不保障全個團體的利益, 而只惠及大部分人的個人利益; 合法化帶來的失竊嚴重化、影響課堂等問題, 校方會把歸於那是我們學生的決定, 但明眼人可以看到民主是學校選擇的, 校方才有最大責任.
看看新加坡, 那是一個沒有多大民主的國家, 但依然國力強大, 那是因為有一個好的領導者. 他比新加坡人更清楚他們要甚麼, 他在國家和人民利益上取得很好的平衡.(參考自傑出華人系列--李光耀)
如果我們的學校有如此的能力, 民主可以放在一旁, 因為我們會感到好滿意,問卷是多餘的 . 反之, 如果學校沒有好的制度, 問卷是多餘的. 當然, 學校是好制度好民主的團體以上兩個情況就不成立, 但同學們, 你們認為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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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應 -- 人一個, 06:21:56 01/27/03 Mon
似乎閣下彼為喜歡討論……
能力所限,因此只能部份回應。
我認為問卷不是多餘的。儘管校方有新加坡如此英明的領導者,知道大部份學生的需要,問卷問亦有它的存在價值。價值就在於可以肯定校方的想法-即是學生的需要。那麼在推行上就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憂慮。
再者,問卷亦可供給同學們有發表己見的機會,校方亦從而得到各同學的意見,在制定「手機合法化」的條文上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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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再回應 -- man, 07:54:20 01/27/03 Mon
>似乎閣下彼為喜歡討論……
不是, 有果句講果句
能力所限,我個人重點都講過了, 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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